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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和 ...

2017-3-10 08:47| 发布者: 孤独狼| 查看: 5269| 评论: 0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和《关于规范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6〕45号),根据原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 ...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和《关于规范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6〕45号),根据原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卫医〔2011〕18号)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含生物芯片技术、测序技术)的实验室须经省临床检验中心专家组的技术审核,从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开展相应工作。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拟举办第十二期临床基因扩增检验上岗资格暨分子诊断进展培训班,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开展或拟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基因芯片检测、基因测序的实验技术人员或实验室负责人;
2、从事或拟从事分子生物学诊断技术(含分子病理、药物伴随诊断等)的相关技术或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分子生物学的基础理论及常用分子诊断技术;
2、分子诊断技术的临床应用及其前景;
3、分子检验设备的维护、保养、校准或检定要求;
4、解析《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程序》;
5、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技术审核中常见问题与对策;
6、分子检测结果解读及临床与实验室沟通的问题;
7、基因测序技术原理及其应用;
8、高通量基因测序、个体化治疗及其管理问题探讨;
9、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设置要求及技术审核准备。

三、培训时间
2017年4月12日至17日(包括理论学习、临床实验操作培训和结业考核),4月12日报到。

四、地点
1、培训地点:石家庄市铁苑宾馆(石家庄市和平西路与车辆厂前街交叉口),电话:0311-87088877(前台);
2、乘车路线:石家庄站东广场乘20路,中华和平路口站下车转乘5路至军械学院下车。石家庄站西广场乘1环1路、13路至军械学院下车。市内乘4路、5路,军械学院下车。东行50米即到。或从石家庄站乘出租车至铁苑宾馆约需20元,从北站乘出租车至铁苑宾馆约需10元。

五、其它
1、培训费1600元/人,含1名参加培训人员理论培训费、实验材料费、资料费和一件标准实验服费。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2、授予国家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10分。不提供纸质学分卡,请携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IC卡”刷取学分。
3、因安排实验操作培训,名额有限,时间紧迫,欲参加此次培训者请务必在2017年3月25日之前网上报名(www.hbccl.org.cn ,主页左上方“培训班/会议申请表提交中心”),并将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发至中心邮箱:hbccloffice@vip.163.com
联系人:李志荣 赵建宏
联系电话:0311-66002851、66002853(兼传真)
河北省临床检验中心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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