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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 临床细菌检验的全面质量管理之检验前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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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01: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检验项目的申请
      细菌检验项目的申请要有针对性和合理性。临床医师应在熟悉人体各部位正常菌群以及常见致病菌的基础上,结合感染患
者的症状、体征,科学地提出检验申请。对于有感染迹象者(WBC增高,中性粒细胞升高,CRP>20mg/L等),应尽快申请做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并力争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送检标本,以便及时获得致病菌的有关资料和药敏结果,正确选用抗菌
药。对于低临床价值的细菌标本,如口腔和肠内容物、直肠周围脓肿、褥疮、多毛的脓肿、恶露、呕吐物、Foley导管尖等,由于易受正常菌群的污染,细菌培养价值较低,一般不做细菌培养;必须申请细菌培养时,其结果应结合临床分析。由
于细菌检验的特殊性,细菌检验申请单必须提供临床信息,特别应说明患者是否使用过抗菌药以及使用过何种抗菌药,以便
于实验室有的放矢地抵消抗菌药的作用,提高细菌培养阳性率。
      (二)检验标本的采集、保存、运送和验收
      1.患者的准备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做好采集部位的清洁和消毒工作,防止正常菌群的污染;二是耐心细致地交待患者,使其主动配合以便采集到有价值的标本。
      2.标本采集 标本正确采集十分重要,其目的是千方百计捕捉病原菌并保持其活性,以提高检出率,同时又要尽可能避免非病原菌的污染和干扰。为此,要根据各种感染性疾病和目标病原菌的不同特点,正确合理地确定采样部位、时机和次数。
要选用恰当的采样器材并严格按规范操作。一般来讲,采样量多一些有利于病原菌的检出,但应以不影响患者健康和便于操作为前提,因此采样量要恰当。
      3.标本保存与送检 盛标本的容器应无菌、不漏和便于密封。要根据目标病原菌的特点决定是否使用保菌液、运送液或增菌液,以及选择何种保菌液、运送液或增菌液。标本采集后应尽可能立即送检。如不能及时送检,要根据目标病原菌的特点
确定保存条件(如温度等),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实验室。
      4.验收和登记 标本的验收和登记要有专人负责。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采样时间与送检时间(注意时间间距)以及送检条件是否符合保存致病菌活力的要求;盛标本容器是否有溢漏和污染;申请单是否填写完整;标本标识是否与申请单一致和
唯一等。对不合格的标本要拒收,并向送检医护人员说明拒收原因,告知正确送检的要求,嘱其重新采集和送检标本。
      以上各项均与细菌检验的质量密切相关,检验科(细菌室)应与临床科室通过共同研讨,认真制定有关的要求和标准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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